
重汽华威开展“五四”评先树优活动
发布时间:
2019-03-19 13:33
来源:
件
关于开展2018年度“五四”评先树优工作的通知
公司 属 各团支部:
2018年度湖北华威共青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在公司党委及集团公司团委的正确领导下,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勇挑青年助推责任的两个核心,开展具体抓手项目,用全新理念创造华威共青团新局面。在此期间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,结合集团公司团委要求,为鼓励各基层团支部及团员青年,经公司团委研究决定,报公司党委同意,开展2018年度“优秀基层团组织”、“卓越新星”、“青年岗位标兵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、“青年工匠”评选活动。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“优秀基层团组织”申报条件:
1.坚持政治性、先进性、群众性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工作活跃,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,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,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。
2.组织设置规范,工作制度健全。按期换届,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;经常开展团员教育、团员管理、团员发展工作;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。
3.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,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,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,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。
(二)“卓越新星”申报条件:
1.2018年大学毕业后来公司工作的青年职工。
2.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热爱公司、品德优良、敬业爱岗、吃苦耐劳、富有创新精神。
3.服从组织安排,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;能熟练掌握岗位业务技能和理论知识,团结协作意识强,能优质、高效地完成见习任务,得到实习部门领导的肯定。
4.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。
5.在见习及日常工作中表现积极、突出,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(三)“青年岗位标兵”申报条件:
1.技术标兵:政治责任感强;技术改进、技术创新方面成绩突出;在2018年度各种技术竞赛中成绩优异;技术创新成果填补公司空白;由本人创造、总结的先进操作方法在本单位得到推广普及,由技术部及所在团支部推荐。
2.质量标兵:政治责任感强;为公司产品质量提升、质量保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;积极参加“青字号”工程申报评选;优质、高效、超额完成本岗位质量指标,并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,由质量部及所在团支部推荐。
3.营销标兵:政治责任感强;在营销系统工作业绩优秀,所在市场销量和市场占有率同期增长,圆满完成年度任务指标;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,没有违规违纪事件发生,由销售部、外贸部及所在团支部推荐。
4.生产标兵:政治责任感强;具有强烈的安全责任感和职业使命感;具有较为全面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经验;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指标;所在岗位无违章作业、违反劳动纪律等违规现象发生,安全生产零事故,由制造部及所在团支部推荐。
5.服务标兵:政治责任感强;“德、能、勤、绩”四个方面表现突出;积极、主动、热情地做好日常服务,并能结合实际,创造性地开展服务工作;服从领导,听从安排,模范地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,由党群工作部及所在团支部推荐。
6.管理标兵:政治责任感强;坚持“以人为本”的管理理念,熟悉岗位操作规范;有独到的管理方法,在本系统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;待人态度热情,行为规范,能与同事和睦相处,为共同做好本部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,由综合管理部、精益化办公室及所在团支部推荐。
(四)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申报条件:
1.理想信念坚定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。
2.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纪守法,品格高尚。
3.热爱团的岗位,作风扎实,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工作要求,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。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,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。
4.心系广大青年,注重深入基层,密切联系青年,竭诚服务青年,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,在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、号召力。
5.从事团的工作累积不少于两年。
(五)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申报条件:
1.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理想信念坚定,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,在公司改革发展中表现突出。
2.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纪守法,品格高尚。
3.工作本领过硬,善于创新创造,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,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,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
4.自觉遵守团的章程,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,积极参加团的活动,表现突出。
(六)“青春工匠”申报条件:
1.年龄35岁以下一线青工,在所属岗位或工种中积极践行精益求精“工匠精神”,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。
2.掌握高超技能,刻苦钻研技术,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,创造先进操作法等,具有一定推广价值。
3.在开展技术革新创造或者生产实践中有突出贡献,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二、评选表彰及申报名额
2018年“优秀基层团组织”1个,“卓越新星”1名,“青年岗位标兵”7名,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2名,“优秀共青团员”7名,
“青春工匠”2名,各支部按以上要求组织推荐。
三、相关要求
1.高度重视。各团支部要按照评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。精心布置、严格把关,通过申报评选,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、团干部、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。
2.如实填写申报表格。
3.严格把握时间进度,3月23日前将申报情况按附件要求报团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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